附表4-1 职业病名单
《预防医学》
附表4-1 职业病名单
摘自《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由卫生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同颁发。[(87)卫防字第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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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用工程技术措施,贯彻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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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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