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流行过程(epidemic process) | 《预防医学》 |
(二)流行过程(epidemic process)每个疫源地均由它前一个疫源地引起的,而它又是发生新疫源地的基础。一系列相互联系、相继发生的疫源地构成传染病的流行过程。疫源地被消灭,流行过程也就中断。 1.流行强度(epidemic process) (1)散发(sporadic):某病在一定地区或国家其发病率维持在历年水平。一般多用于区、县以上的范围。各个病例在时间和空间上常无联系。 (2)流行(epidemic):某地区某病的发病率显着超过历年发病率的水平。 (3)大流行(pandemic):某病发病率远远超过流行时的发病率水平。它的特点是传播迅速,大流行可超越国界而波及许多国家。 2.影响流行过程的因素 传染病在人群中流行既是生物学现象又是社会现象。流行过程又受自然因素与社会因素的影响。 (1)自然因素的影响:自然因素通过对传染源、传播途径及易感人群起作用。自然因素包括气候、地理、土壤、动植物等因素。其中以气候与地理因素尤为重要。自然因素可直接作用于传染源,对以野生动物为传染源的疾病、虫媒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影响更大。例如疟疾、乙型脑炎的流行常受气温、雨量和湿度等影响。疟疾病例多在春夏季复发,其时如按蚊密度高,复发病例作为传染源的作用就大。自然因素对传播途径的作用亦大,夏、秋季因暴雨可引起洪水泛滥,如当地猪或鼠类中流行钩端螺旋体病,它们的尿可污染水体,当人们接触污染的水体后可导致钩端螺旋体病爆发。自然因素对易感人群亦有一定作用,寒冷季节,人群室内活动多,接触密切,常出现呼吸道疾病的季节性高峰。 (2)社会因素的影响:社会因素包括社会制度、生产劳动及居住生活条件、风俗习惯、卫生设施、医疗条件、文化水平、防疫工作、经济、宗教等人类活动所形成的一切条件。社会因素作用于三个环节而影响流行过程。社会因素对流行过程既有促进作用亦有阻碍作用。 建国前我国的国境卫生检疫有名无实,不能防止传染病自国外输入,建国后严格执行国境检疫,防止传染病的传入。国家颁布传染病防治法,建立和健全城乡各级医疗卫生防疫机构,实行公费医疗与合作医疗,改善劳动人民的就医条件,使传染病的病人能及时得到诊断、隔离与治疗,有力地控制了传染病。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对饮水和食品实行卫生监督与立法,加强粪便、污物的卫生管理,城乡卫生面貌大大改善,许多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得到控制,减少了肠道传染病的发病率。为了提高传染病特异性的免疫力,实行全民计划性预防接种,由于实行普种牛痘,很快消灭了天花。60年代广泛应用麻疹减素不活疫苗,消灭了麻疹周期性高峰,发病率大幅度下降,控制了麻疹的流行。类似这类疾病尚有白喉、百日咳、脊髓灰质炎等。 我国目前在城市和大部分农村的死因谱以心脑血管病、肿瘤居首位,但由于生产力水平较低,经济尚不够发达,用于发展卫生事业的人力,财力资源仍不足,尤其是边缘地区及山区,因此面临的传染病防制及预防工作任务仍较大。应发展社会经济,增加卫生经费,调动卫生人员的积极性,争取在现有的基础上为传染病的预防工作作出新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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