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社会心理因素 | 《预防医学》 |
三、社会心理因素(一)独特的感情生活史可导致癌症的发生。美国学者劳伦斯.莱什研究了500多名癌症病人的生活史,发现76%的病人具有同一类型的独特生活史。我国学者研究也发现家庭的不幸事件、工作学习紧张过度、人际关系不协调等这些独特的生活史大多影响或决定了病人以后的精神状态并可导致癌症的发生。儿童时期父母早亡、离异、不和睦、长期分离,成年后再遭挫折、丧偶、事业失败、理想破灭、难以宣汇的悲哀和持续紧张压力引致绝望都是导致癌症的重要社会心理因素。生活中的巨大精神刺激引起的恶劣情绪往往是癌细胞的“激活剂”。 (二)巨大的精神冲击我发生在癌症发病前1年左右。据1902~1957年55年间75篇有关肿瘤病因及发病率研究报告发现,影响癌症发病的重大生活事件一般都先于癌症起病前6~8个月。另据乳腺癌患者的大量观察也证实了生离死别的忧郁、悲伤和焦虑多出现在发生癌症前1年左右。 (三)个体的性格特征与恶性肿瘤有一定关系。据研究,发现具有C型个性特征者患恶性肿瘤者较多。C型个性特征表现为性格内向、怪僻、时而小心翼翼,时而情绪冲动,多悉善感,要求的目标忽高忽低。我国学者研究发现具有下列性格特点者易患癌症。①多悉善感,精神抑郁者;②易躁易怒,忍耐性差者;③沉默寡言,对事物态度冷淡者;④性格孤僻,脾气古怪者。长期处于孤独、矛盾、失望、压抑状态,是促进恶性肿瘤生长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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