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健康教育的评价《预防医学》

四、健康教育的评价

对健康教育的效果,应进行系统、长期的随访观察,取得反馈信息,进行三个层次的评价:

(一)行动过程评价

分析健康教育项目规划中达到预定目的所采取行动的工作进度、发展水平及工作效率。例如,我国2000年预防保健战略目标中采取降低吸烟率这一行动,提出在中、小学中全面发展“无烟学校”活动,规定1995年“无烟学校”达到50%,2000年达到80%的水平。

(二)近期效果评价

对开展健康教育后达到的“知-信-行”转变作出评估。如在减少吸烟危害中,到2000年,我国所有大、中、小学的健康教育课程都应包括吸烟危害的内容;在城市人群中使95%以上的人了解吸烟危害,1995年达到85%的水平,这是知(识)的传播要求。使相信吸烟有害的人数,1995年达到80%,2000年达到90%以上,这是预定的信(仰)的要求。行(动)的目标规定,我国男高、初中学生吸烟率,1995年分别控制在36%和25%;2000年分别控制在21%和10%的水平。

(三)远期效果评价

对规划的预期目的达到的程度作出评价。如我国1980年~1990年城乡居民每年因吸烟所致恶性肿、呼吸系统疾病、心脏病等死亡人数约150万人,其中有30%~40%的中年人因吸烟而中年早逝。《中国2000年预防保健战略目标制订研究》提出,到1995年降低10%左右,2000年降低20%左右,这是对减少吸烟危害人群健康活动的远期效果评估指标。

开展健康教育,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实行健康促进,其成效大小往往取决于人们的文化素质、个人毅力、知识信念、生活条件、社会条件及经济基础,而人的总体素质是关键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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