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营养学会1988年修订了推荐了我国居民《每日膳食中营养素供给量》,这是一项具有权威性的学术文件,但不是正式的卫生标准,可供作参考。它是在满足身体正常生理需要的基础上,按食物生产情况和饮食习惯规定的供给量,一般高于生理需要量。我国已颁布的《食品卫生标准(GBn-54-81)》还对食品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含量作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