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昏迷深度和损伤严重程度的评价《康复医学》

一、昏迷深度和损伤严重程度的评价

对颅脑损伤后昏迷的患者进行评价时,一定要保证病人的呼吸道通畅,使病人得到充足的氧气供应,同时要维持血压和良好的末梢循环。否则不仅评定结果不可靠,还会延误病人抢救。

对神经系统进行检查应力求迅速,而且,应客观地予以评价。

伤后昏迷的深度和损伤严重程度常用格拉斯昏迷量表(Glasglow comascale,GCS)来测量(表4-2-1)。

表4-2-1 格拉斯哥昏迷量表

开启自发的4
 听到言语或口头命令时3
 有疼痛刺激时2
 无反应1
最佳的运动反应对口头命令能遵从6
 对疼痛刺激指出疼处5
  回撤反应4
  异常屈曲(去皮质强直)3
  异常伸展(去小脑强直)2
  无反应1
最佳的言语反应 能朝向发音的方向5
  错乱的会话4
  不合适的言词3
  不理解声音2
  无反应1

按表计分小于8者为重度颅脑损伤;9~12者为中度损伤;13~15者为轻度损伤。计分小于8,预后不良;伤后6小时内“眼开启”项计分小于3者,伤后6个月会有40~0%死亡或变为植物人;伤后72小时“最佳运动反应”项仅1~2分者,死亡或变为植物人的可能性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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