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概 论 | 《急诊医学》 |
第一节 概 论一、心脏骤停的定义 明确心脏骤停的定义,对掌握复苏术的适应证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从不同的临床角度看,对心脏骤停的定义不完全相同。 (1)世界卫生组织于1975年在日内瓦开会,作出如下定义:发病或受伤后,24h内心脏停搏。 (2)美国心脏病学会于1980年,根据美国每年约有500000人死于冠状动脉硬化性心脏病,其中约60%死于发病后1h内。于是他们为冠心病患者心脏骤停所作定义是:冠心病发病后1h内心脏停搏,为心脏骤停。 在临床实践中,我们觉得用以上两个定义的任一个来解释心脏骤停都不够全面。我们认为任何心脏病或非心脏病患者,在未能估计到的时间内,心搏突然停止,即应视为心脏骤停。此定义与Cecil内科学第16版(1982年),心肺复苏一章中的定义不谋而合。 任何慢性病患者在死亡时,心脏都要停搏,这应称为“心脏停搏”,而非“骤停”。这两个名词有本质上的不同。晚期癌症病人消耗殆尽,终至死亡,心脏停搏,是必然的结果。这类死亡应归于“生物死亡”;而由于心脏骤停,病人处于“临床死亡”。前者无法挽救,而后者应积极组织抢救,并有可能复苏成功。 二、心脏骤停的病因 引起心脏骤停的病因主要心脏本身原因,也可由于非心脏的病因。 (一)易致心脏骤停的病 1.心脏病中以冠心病最易引起心脏骤停。其他如瓣膜病变、心肌病、高度房室传导阻滞、某些先天性心脏病等也可以引起心脏骤停。 2.非心脏病引起心脏骤停的原因如触电、溺水、某些药物中毒等。 (二)引起心脏骤停的直接原因 最常见的是心室颤动。文献上报道可高达60%~80%。80%较可靠,因为不少心脏骤停病人的心律往往要等8~10min才明确。例如心电监视屏上为一条直线,但如果是由于综合心电向量波与监护电极轴成90°,投影就是直线,即所谓“隐性室颤”,变动监护电极轴,可以显示出室颤。其他直接使心室骤停的为室性自搏心律,心电-机械分离等。 三、临床表现和诊断 心脏骤停后,最突出的是深度昏迷和扪不到大动脉搏动。其他如瞳孔散大也是重要的表征,但是有其他因素可以影响它的舒缩,如吞服大量有机磷杀虫剂,虽已心脏骤停,但瞳孔并不立即散大。相反如已用了大量阿托品抢救,心脏并未停搏,瞳孔可以散大到边缘。呼吸在心脏停搏后,尚能维持奋力呼吸数秒,甚至数十秒,这是由于中脑部分尚存有含氧血液,所以还可以短时间刺激呼吸中枢。紫绀是心脏、呼吸骤停后出现的体征。 判断是否心脏已突然停搏,凭深度昏迷和扪不到大动脉搏动两个特征就可以下结论,立即开始抢救。切勿依靠听诊器反覆听,更不应用心电示波器来判断。因为心脏骤停后,复苏术开始的迟早与成活率的关系至关重要,必须分秒必争。表6-1所列统计很说明问题。基础生命抢救(basic life support,BLS)主要是胸外按压和人工呼吸,目的是提供大脑最低限度的血液供应。进一步生命抢救(advanced life support,ALS),需用器械和药物,如气管插管,直流电非同步除颤,使用肾上腺素、阿托品等药物,以利心脏恢复搏动。 表6-1 心脏骤停后抢救开始时间与抢救成活率的关系
(此表引自JAMA241:1905,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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