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适应症和禁忌症《理疗学》

第五节 适应症和禁忌症

适应症:

(一)各种类型的关节炎(非结核性),肌炎、肌腱和韧带的扭伤,各种外伤性滑膜炎,滑囊炎,骨折,手术后的瘢痕,粘连以及关节功能障碍,肌纤维织炎等。

(二)创面及愈合不良的溃疡,烧伤后遗症,冻伤,血栓性静脉炎,各种原因的局部水肿

(三)周围神经外伤,神经炎,神经痛症候群等。

(四)胃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肝炎,胆囊炎,胃肠功能紊乱,结肠炎,早期高血压,小儿消化不良等。

(五)其他疾病:慢性附件炎,盆腔炎,子宫周围炎,眼及眼眶外伤性疤痕,虹膜睫状体炎等。

禁忌症:恶性肿,活动性结核,出血倾向,体质虚弱及高热患者,心脏功能不全,急性传染病,甲状腺功能亢进,温热感觉障碍婴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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