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诊断《儿科学》

三、诊断

(一)诊断依据

1.病史 发生于寒冷季节,环境温度过低或保温不当;常合并严重感染;早产儿或足月小样儿多见;窒息、产伤所致的摄入或能量供给不足。

2.病情加重后体温小于35℃,严重者<30℃,腋-肛温差由正值变为负值;感染或夏季发病者可不出现低体温;硬肿为对称性,严重时肢体僵硬,不能活动;多器官功能损害,早期心音低钝、微循环障碍,严重时休克、心力衰竭、DIC、肺出血及肾功衰竭等。

(三)病情分度(见表2-5)。

表2-5 新生儿硬肿症诊断分度评分标准

评分体温(℃)硬肿范围(%)器官功能改变
肛温腋-肛温差
0
1
4
≥35正或负值
< 35+0或正值
< 35+负值
< 30正或负值
< 20
20~50
>50
无明显改变
明显功能低下
功能衰竭

注:⑴体温、硬肿范围和器官功能改变分别评分,总分为0分者属轻度,1~3分为中度,4分以上为重度

⑵体温检测:肛温在直肠内距肛门约3cm测,持续4分钟以上;腋温将上臂紧贴胸部测8~10分钟

⑶硬肿范围计算:头颈部20%,双上肢18%,前胸及腹部14%,背部及腰骶部14%,臀部8%,双下肢26%

⑷器官功能低下,包括不吃、不哭、反应低下、心率慢或心电图及血生化异常;器官功能竭指休克、心力衰竭、DIC、肺出血、肾功能衰竭等

⑸无条件测肛温时,腋温<35℃为1分,<30℃为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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