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心脏猝死的病因及病理改变《急诊医学》

第二节 心脏猝死的病因及病理改变

表5-1列举了几种可以引起猝死的心血管疾病。其中冠状动脉心脏病(冠心病)占半数以上。对于冠心病猝死的机制、诱因、防治等研究资料较多,本节将主要论及这方面的问题。其他原因的心脏猝死发生率较少,研究不够详尽,已知的病理生理与冠心病猝死相似。

表5-1 心脏猝死的病因

一、先天性心脏异常
1.先天性窦房及房室传导系统病变
2.房室旁路(预激综合征)伴发快速性心律失常
3.先天性(家族性)长Q-T间期综合征
二、其他心脏病
1.心肌炎,急性
2.心肌病,尤其是肥厚性心肌病
3.原发性传导系统的退行性病变
4.冠状动脉病
急性心肌梗死
慢性供血不足
心脏破裂
5.心脏瓣膜病,如二尖瓣脱垂,主动脉瓣狭窄
三、心脏肿
四、心包填塞

尸检材料示猝死者多有严重的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狭窄。在169例猝死者,管腔狭窄程度≥75%,而涉及3支动脉者占103例(61%),涉及1~2支50例(30%),不及75%狭窄者仅9%,Bashe等121例猝死中有陈旧性心肌梗死者70例(57%),陈旧性合并新鲜病变38例(31%);只有新鲜病变仅15例(12.4%),尚有36例(29.8%)无心肌梗死病变。临床资料与病理所见一致,在抢救生存的患者中心电图示急性心肌梗死改变者不及20%。Cleveland诊所追查500例轻度及无冠脉病病人,按年·1000人口计,即使冠脉狭窄≤50%,其猝死机率高于无冠脉病者10倍。

病理资料说明冠心病猝死多发生于严重狭窄的患者,然而不等同于心肌梗死,更不是急性心肌梗死。因此在预防和治疗上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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