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隔离种类 | 《基础护理学》 |
第二节 隔离种类传染病病人是病原携带者,能向体外排出病原体而成为传染源,所以,应根据不同传染病病原体的排出方式与传播途径, 采用不同的隔离措施。 一、严密隔离 适用于传染性强或传播途径不明的疾病所采取隔离措施。如鼠疫、霍乱等烈性传染病。要求病人住单人房间(同病种可住一室),室内物品力求简单并耐消毒,门口挂有醒目标志,禁止探视;进入病室要戴口罩、手套、穿隔离衣、换鞋,不得随意开启门窗;物品一经进病室即视为污染,均应严格消毒处理;室内空气每日消毒1次,地面及距地面2米以下的墙壁、家具用消毒液每日擦洗1次,病人出院或死亡后病室及其一切用物应严格消毒。 二、呼吸道隔离 适用于病原体经呼吸道传播的疾病所采取的隔离方法。如麻疹、白喉、百日咳、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等。要求:同种病人可住一室,但相互间不得借用物品或传阅书籍;接近病人时应戴口罩、帽子和穿隔离衣,并保持干燥;病人到其他科室会诊或治疗时应戴口罩,病人呼吸道分泌物经消毒后方可倒入专用下水道或焚烧,病室内空气每日消毒1次。 三、消化道隔离 适用于病原体通过污染食物、食具、手及水源,并经口引起传播的病症所给予的隔离方法。如病毒性肝炎、伤寒、细菌性痢疾等。要求:不同种病人应尽可能分室收住,如同住一室两床相距不少于2米;接触病人时应穿隔离衣,护理不同病种的病人应更换隔离衣,并消毒双手;病人的食具、便器、呕吐物、排泄物须严密消毒;病室地面、家具每日消毒液喷洒或擦拭;病人之间不得接触或交换用物、书报等;病室应有完善的防蝇设施。 四、接触隔离 适用于病原体经皮肤或粘膜进入体内的传染病所采取的隔离方法。如破伤风、炭疽、狂犬病等。要求:不同种病人分室收住,不得接触他人;进行治疗护理时必须穿隔离衣,皮肤有破损者,避免伤口换药及护理,必要时戴手套,已被污染的用具和敷料应严格消毒或焚烧。 五、昆虫隔离 适用于病原体通过蚊、虱、蚤等昆虫传播的疾病所进行隔离的方法。如流行性乙型脑炎、疟疾、班疹伤寒等。要求:病室应有严密的防蚊设备;虱传播的疾病,病人要洗澡、更衣并经灭虱处理后方可进入病室。六、床边隔离适用于普通病区发现的胃肠道传染病人,传染病区暂无床位收住,临时以病床为隔离区的一种隔离方法。要求:床头挂隔离标志;床间相距不小于2米或用屏风隔开;要有专用隔离衣、洗手消毒液、听诊器、体温计、病人之间不得相互接触;病人的各种用物、排泄物、便器等须经消毒处理;病人出院或转院时病室及病床设施应妥善消毒。 七、保护性隔离 亦可称为反向隔离。适用于抵抗 力低下或易感染的病人,如大面积烧伤病人,早产婴儿、白血病病人及脏器移植病人等所采取的保护性措施,避免由他人(包括医护人员)将病室外的致病菌带进病室内而采用的隔离方法。要求:病人住单间病室,家具及地面每日用来苏水擦拭或0.2%漂白粉澄清液作喷洒消毒;接触病人前须洗手,戴口罩、帽子、换鞋并穿清洁隔离衣;患有呼吸道疾病者或咽部带菌者应避免接触病人,病室每日紫外线照射消毒2小时,通风换气时注意保暖,以免病人受凉。 八、血液、体液隔离 适用于病原体通过血液、体液(引流物、分泌物)等传播的疾病的隔离方法。如肝炎、爱滋病病毒等感染性疾病。要求:注射器、针头、输液器、侵入性导管等须严格按“一人一针一管一巾”的要求,进行各项检查、治疗及护理;若须回收用具应在病室内进行消毒处理,然后送到供应室交换;标本应醒目注明,以引起重视。 传染病污染物品消毒方法见表18-1。 表18-1 传染病污染物品消毒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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