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特别护理记录《基础护理学》

四、特别护理记录

特别护理记录(见附录)常用于危重、抢救、大手术后或特殊治疗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者。特护终止后将特护记录单按页数顺排归入病案永久保存。

(一)记录内容

1.病情动态 生命体征、病情变化、症状、主诉等。

2.入出液量

入量:饮食种类及量、输液、输血、饮水量等。

出量:尿、粪便、呕吐物、渗出液、穿刺液、引流液等。

3.药物治疗与护理措施 注明用药剂量、方法 、时间及治疗护理后的反应。

4.病情小结 包括生命体征,病情变化及其时间,症状,处置,效果,护理措施,注意事项,签名。

(二)记录方法

1.用蓝笔填写眉栏各项空白及页数。

2.上午7时至下午7时用蓝笔记录,下午7时至次晨7时用红笔记录。

3.入了液量每12小时用蓝笔作一小结,每24小时用红笔作一总结,并记录于体温单上。

4.病情小结于交班前完成,对病故者应有死亡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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