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眼睑闭合不全(lagopthalmus) | 《眼科学》 |
第五节 眼睑闭合不全(lagopthalmus)一、定义: 指上、下睑不能闭合或闭合不全,使眼球暴露在外的一种体征,俗称“兔眼”。 二、病因: (一)引起严重睑外翻的各种因素。 (二)面神经麻痹,眼轮匝肌失去功能 。 (三)先天性眼睑缺损。 (四)眼球增大或眶内容增加,如先天性青光眼、角膜葡萄肿、眶内炎症、眶内肿瘤及甲状腺机能亢进等。 (五)全身麻醉、昏迷或衰竭的病人,角膜失去知觉,瞬目的反射消失,也可出现功能性睑闭合不全。 三、症状 轻者用力闭眼尚能闭合,睡眠时因眼球上转(Bell现象),仅下部球结膜外露,故不会造成严重损害;较重者,结角膜长期暴露,结膜充血肥厚,有膜干燥混浊,上皮脱落,出现角膜溃疡。称暴露性角膜炎(exposure keratitis),重者可失明。另外因泪点不能与泪湖接触而溢泪。 四、治疗 去除病因,保护角膜,轻者点人工泪液或涂抗生素眼药膏包扎,或戴亲水软性角膜接触镜,严重者可作眦部睑缘缝合术,缩短睑裂;或行睑缘缝合术,保护角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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