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抗结核药的治疗原则《药理学》

二、抗结核药的治疗原则

1.早期用药 早期病灶内结核菌生长旺盛,对药物敏感,同时病灶部位血液供应丰富,药物易于渗入病灶内,达到高浓度,可获良好疗效。

2.联合用药 联合用药可提高疗效、降低毒性、延缓耐药性,并可交叉消灭对其他药物耐药的菌株,使不致成为优势菌造成治疗失败或复发。联合用药二联、三联或四联则取决于疾病的严重程度,以往用药情况以及结核杆菌对药物的敏感性。

3.短期疗法 短期疗法(6~9个月)是一种强化疗法,疗效好,目前已广泛采用。主要是利福平和异烟肼联合,大多用于单纯性结核的初治。如病灶广泛,病情严重则应采用三联甚至四联。目前常用的有:最初两个月每日给于异烟肼,利福平与吡嗪酰胺,以后四个月每日给于异烟肼和利福平(即2HRZ/4Hr 方案)。异烟肼耐药地区在上述三联与二联的基础上分别增加链霉素与乙胺丁醇(即2SHRZ/4HRe 方案)。对营养不良、恶性病而免疫功能低下者,宜用12个月疗程,对选药不当,不规则治疗或细菌产生耐药,可选用或增加二线药联合,复发而有合并症者,宜用18~24个月治疗方案。

通过新的药物治疗方案现已能做到治愈率高,复发率低(约1%),耐药菌少,疗程短(六个月),安全性高,使防治工作取得满意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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