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病人措施《预防医学》

(一)对病人措施

1.早期发现、早期诊断 早期发现传染病的病人是减少、控制及消灭传染病的重要步骤。有些传染病在发病早期传染性最强,例如甲型肝炎等,能否早期发现全部病人,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群众对传染病的认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普及传染病的防治知识,提高群众识别传染病的能力。其次要健全基层卫生组织,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他们是早期发现病人的第一线战士,亦是传染病的法定报告人。传染病的早期诊断,主要根据疾病早期独特的临床症状或体征,例如麻疹的柯氏斑等,结合流行病学资料及实验室检查进行综合分析而确定。

2.传染病报告1989年2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于同年9月1日开始执行,颁布的法定传染病分甲、乙、丙三类,共35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氏菌病、炭疽、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疟疾、登革热。

丙类传染病:肺结核、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新生儿破伤风、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各级医务人员、检验人员或卫生防疫工作人员等发现上述传染病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必须迅速、准确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向上级卫生防疫机构报告,使防疫部门能及时掌握疫情,作出判断,制订消灭疫情的策略和具体措施。

报告时间,甲类传染病报告时限,一般城镇应不超过6小时,农村应在12小时内利用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出,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乙类传染病、除艾滋病和炭疽中的肺炭疽疫情按甲类传染病要求外,其余各病的报告时期可比甲类传染病同样地区延迟一倍时期报出传染病报告卡。丙类传染病要求在24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如遇爆发则应立即报告。对疑似病人应尽快确诊或排除,发出订正报告。

3.早期隔离与治疗 早期隔离病人是防止疾病扩散的最有效的方法,隔离期限根据各种传染病的最长传染期及参考检验结果而定。病人应及时正确彻底治疗,使受感染者早日恢复健康,不再起传染源的作用,也可防止某些传染病人变成慢性携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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