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境污染所致疾病的确认《预防医学》

三、环境污染所致疾病的确认

(一)患者有某种污染物接触史或在该污染区内有连续居住史;

(二)患者及人群中有与污染物相关联的症状和体征;

(三)有污染地区人群疾病发病、死亡资料;

(四)有环境部门提供与人群疾病分布一致的环境监测数据;

(五)有可靠的医学检查资料;

(六)有关部门和专家的论证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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