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线性变换的运算
[线性变换的和与数乘] 从空间V到空间的线性变换的集,记作
设,按照下列公式定义:
这两个新的变换都是线性的,并且
分别称为线性变换的和与数乘.
按上面定义的线性变换的和与数乘,集组成F上的线性空间. 它的维数等于V和的维数n和m的积.
[线性变换的乘积] 设为三个线性空间,若,则定义
显然是从的线性变换,称为线性变换的乘积.
线性变换的乘积满足:
1o分配律 若则
2o结合律 若.
[幂等变换] 如果L是线性空间V到自身的线性变换,满足等式
那末称L为幂等变换.
[同构与自同构] 若线性变换是一对一的,则称L是同构,或称L是正则的. V到自身的一个同构称为自同构. 若V到自身的线性变换不是自同构,则称它为奇异线性变换,否则就称为非奇异线性变换(或正则自同态).
同构有以下性质:
1o是一个同构的充分必要条件是:
2o若L和M是同构的,,则
特别,对自同构,上式也成立.
3o域F上线性空间V的一切自同构所成的集G在乘法之下构成一个群. 称G为V的线性变换群,记作,其中n为V的维数.
4o域F上线性空间V的一切线性变换(自同态)所成的集R在加法和乘法之下构成一个环,称R为A的线性变换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