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的本性的一种早期学说.荷兰物理学家惠更斯创立了波动说.他在
1690年于《光论》一书中写道“光同声一样是以球形波面传播的”.并且指出光振动所达到的每一点都可视为次波的振动中心.次波的包络面为传播着的波的波阵面(波前).惠更斯的学说说明了光在相同介质或不同介质中的传播的方向问题以及与此相关的反射和折射定律.但没有对光的波长、周期性等波动有密切联系的概念加以解释,直到19世纪初惠更斯的原理得到了补充.1801年英国物理学家托马斯·杨巧妙而简单地解决了相干光源的问题.成功地观察到了光的干涉现象,为波动说取得公认和迅速发展奠定了基础.德国工程师菲涅耳以杨氏干涉原理补充了惠更斯原理,由此形成了惠更斯-菲涅耳原理.用它可圆满地解释光的干涉和衍射现象,也能解释光的直线传播.在进一步的研究中观察到了光的偏振和偏振光的干涉.19世纪中叶光速的测定证明,光密介质中的光速小于光疏介质中的光速,进一步证实波动说的正确.19世纪60年代麦克斯韦的光的电磁理论使光的波动说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在此处应清楚平常两只电灯的光相遇看不见干涉现象不是因为光的频率太高,干涉图样太细小看不清楚,而是因为两只电灯属非相干光源.还应分辨马路上汽油膜呈现彩色;把两块平板玻璃板用手紧紧地捏在一起,会从玻璃板上面看见彩色条纹是属于干涉现象,而从平行于日光灯狭缝看日光灯会看到平行于日光灯的彩色条纹主要是衍射现象.而雨后天空有美丽的长虹是由于色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