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输血用量及各种制剂的选择 | 《急诊医学》 |
第四节 输血用量及各种制剂的选择急诊中输血用量及各种制剂的选择并无固定公式,主要取决于病人血容量丢失程度与速度及其对治疗的反应。失血量估计有时是较困难的,特别是严重创伤、多发创伤及闭合创伤时,而血压、血红蛋白及红细胞压积在失血初期并不能如实反映失血量。因而必须严密观察,应以需要多少就补多少为原则,既需早期而有效地纠正低血容量,也需避免发生心力衰竭和肺水肿,随时调整速度与用量。 一、失血量约占总血量20%(1000ml)以下 可单用电解质溶液来恢复血容量,不必输血。 二、失血量约为总血容量的20%~40% 或原有贫血者,则首先应用电解质溶液、胶体液(血浆或右旋醣酐)使其血容量恢复后,输用浓集红细胞。红细胞用量可按每输4ml红细胞压积60%的浓集的红细胞可使血红蛋白上升10g/L来估计。若用全血,则按每输500ml全血增加血红蛋白8~12g/L来计算。要求其最终血红蛋白在100~110g/L左右(红细胞压积达30%以上)。电解质溶液、胶体液与血液使用量之比例为3:1:0.5。 三、若出血量超过40% 均伴有休克症状。此时机体已处于缺氧状态,酸中毒、血液淤滞与浓缩已成为主要矛盾,必须要用5%碳酸氢钠溶液及晶体液快速推入(例如可用3000ml电解质液,1000ml6%右旋糖酐,400ml5%白蛋白液或血浆)扩充血容量以补充细胞外液,在此基础上输用2~4单位浓集红细胞(450ml全血中所分离的红细胞为1单位),或全血1000ml。其电解质溶液、胶体液及血液用量之比为3:1:1。 四、血容量减少80%~90%的特大出血 此时常伴有明显凝血因子损失,血小板减少70%或更多。除用晶体液、胶体液扩容外,每失400ml血量,就应输用1单位红细胞与200ml血浆,按我国现状输用500ml新鲜全血更为现实,必要时还须加用浓集血小板。其电解质液、胶体液及血液用量之比为3:1:1.5~2或以上。 至于输血速度可根据血压变动粗略地计算:当血压为12.0kPa(90mmHg)时,1h内可输血500ml,10.7kPa(80mmHg)时可为1000ml,8.0kPa(60mmHg)时可达1500ml,需加压输血时,每分可达100ml。 输血、输液已够,血容量已恢复的指标是血压上升,皮肤温暖、红润,周围静脉充盈良好,尿量每小时增至30~50ml,血细胞压积接近正常。但有时在已输用较多液体与血液,且能确定无进一步出血情况下,血压仍未上升时,要肯定是过量还是不足,应以中心静脉压作为参考。 表43-1 血压、中心静脉压及输血、输液量之关系
此表摘自黎鳌等主编:创伤治疗学。人民卫生出版社,1980。 表43-1的第3种情况用毒毛旋花甙K或异丙基肾上腺素等药物治疗后,若血压上升,表明输液量已够;反之,则说明液量未达到要求,仍需输液、输血。单纯根据中心静脉压调节输液量仍不完善,因其不能反映左心室负荷,临床上可见到部分患者已出现肺水肿,但其中心静脉压并未上升现象,故有条件时,应同时测定肺动脉压或毛细血管楔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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